張貼日期: 2024-11-29 08:32:00 點閱:643
※11月29日(五)發積分檢核表
※即日起至12月6日(五)中午前交回檢核表,附上:
競賽表現獎狀影本(統一收齊後,到學/教務處蓋章),
團體賽另需參賽證明(統一收齊後,到學/教務處蓋章)
體適能成績證明(最佳一次,若有變動,檢核表也要改分數)。
※個人表件請用迴紋針在「左上角」依序夾好:
1. 超額比序積分檢核表 2.身分別證明 3.績優表現 4.體適能證明
※由於審查需要較長時間,全班依座號收齊即可送件,逾期未交,責任自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