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銓敘部修正之「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」(以下簡稱調查表)及「問答集Q&A」一案,請查照並配合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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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管理員
張貼日期: 2024-09-20 09:09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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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 |
有關銓敘部修正之「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」(以下簡稱調查表)及「問答集Q&A」一案,請查照並配合辦理。 |
一、 |
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9月6日部法一字第1135742621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
銓敘部為因應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(以下簡稱服務法)相關規定,前配合修正調查表內容,並區分為「初任人員」及「現職人員」版本,於111年8月19日部法一字第11154824072號函週知(本府111年8月26日府人力字第1110329450號函計達)。 |
三、 |
茲為利調查表之理解及確實填寫,避免公務員因未諳法令而觸法,銓敘部將前開2版本之調查表重行整併並調整相關文字,以及加註「注意」及「說明」事項,同時配合該調查表內容製作「問答集Q&A」,俾利瞭解服務法相關規範。又修正後之調查表及「問答集Q&A」置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/服務園地/常用表格下載/人事管理類別項下,請各機關要求適用服務法之現職人員定期(每年或間年),以及新進人員於就(到)職時,以上開最新修正之版本填具,自行檢視有無違反服務法經營商業及兼職規定等情形,以落實服務法相關規範。 |
四、 |
另考量公務員如違反服務法所定經營商業或兼職規定,經權責機關查證屬實,即應依同法第23條規定,按情節輕重,分別予以懲戒或懲處,是各機關就所屬人員填載之調查表內容,仍應本於權責覈實審認,併予敘明。 |
五、 |
檢附「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」及「問答集Q&A」各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