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08-26 17:16:39 點閱:211
一、申請條件:
(一)具原住民身分。
(二)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(構)或公營事業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。
(三)改過、銷過或功過相抵後,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。
二、申請項目:
(一)學業優秀:
1.校內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13年9月20日(五)止。
2.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,且無任一科不及格。
3.應備文件:戶籍謄本、前一學期成績單、申請書。
(二)特殊才藝優秀:
1.申請資格請參考實施計畫。
2.應備文件:戶籍謄本、前一學期成績單、獲獎證明文件影本、團體組附上競賽手冊、申請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