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4-25 16:11:57 點閱:26
一、依據教育部核定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」114年中小學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本府辦理全縣軟體統購案( 國小 - PaGamO中文素養題組、國小 - 國語日報數位精選版、國中 - AILEAD365)後,剩餘軟體經費辦理競爭型計畫,補助學校依需求自行小額採購教學軟體,請詳閱以下說明後依需求送件:
(一) 第一批徵件僅限審查會議上列為「加強推廣項目」之軟體:Padlet(11312-080)、Wordwall(11212-089)、翰林雲端學院 – 教師派卷派片國中進度(11311-180)等3項,本次徵件不接受申請其他軟體,請注意。(學校計畫書如果包含其他軟體,將直接列入第二批收件)
(二) 教育部要求各校申請採購小額軟體前,必須透過校內會議討論後決議採購項目,請學校將會議紀錄(含出席人員名單)附於計畫書後面。
(三) 學校如獲補助,必須參加數位學習辦公室舉辦之「自學趣影片徵件」,將校內學生使用軟體學習情形拍成短片參加比賽,徵選辦法將另行公告。
(四) 申請金額上限為14萬9,999元(即小額採購上限),可包含2種以上軟體。惟考量教學應用積極學校,單案金額恐不敷使用,故開放學校可送複數案件,並以第1案、第2案等序號表示志願序,若經費不足時將以第1案優先核定。
(五) 本案核定後,請學校務必於8月底前完成採購,並將領據、收支結算表、驗收通過證明(即支出憑證黏存單影本)等文件免備文寄達縣網中心,俾依限完成各項經費程序。若學校無法配合期程請勿送件。
(六) 請注意教育部不同意買軟體送硬體方式,例如廠商買軟體送實物投影機或小機器人等,請勿於計畫書及概算表中規劃相關事項。
三、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範例格式如附件,請連同上述校內會議紀錄一併送件。(複數案可使用同一份會議紀錄,但紀錄內容應提及所有軟體項目)
四、第一批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9日止,預計6月中旬核定經費。如尚有多餘經費,將另外進行第二批徵件,屆時開放所有通過教育部審核之軟體(共7批清單)。
五、請於徵件期限內將申請資料免備文寄達「彰化市中正路二段530號 縣網中心」收。
六、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洽縣網中心蔡技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