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3-04 14:35:25 點閱:200
獎助對象與申請條件:
1.國中小在學學生
2.新住民子女
3.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,均可提出申請
(1)低收/中低收、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證明文件者
(2)失親(雙親;父或母亡故)、隔代教養(含親屬代養)、身心障礙(雙親;父或母)、單親(父母離異)或家庭變故(父母因故無法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)的有效證明文件
4.在學期間成績優良(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國中在乙等以上)
符合條件有意申請之同學,請備好相關文件:
(一)申請表
(二)113-1成績證明書
(三)綜合表現紀錄表
(四)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
3/31中午前交至教務處,逾期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