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2-26 09:49:35 點閱:153
煩請導師及班長在規定時間內完成:
※2月26日(三)發積分檢核表
※即日起至3月7日(五)中午前交回檢核表,附上:
1.競賽表現獎狀影本(需有1與正本相符章 2積分計算長條章,並寫上資料 3組長職章),
2.團體賽另需參賽證明(報名時檢附的資料) (需有1與正本相符章 2組長職章),
3.體適能證明(最佳一次,若有變動,檢核表也要改分數) (需蓋有學校的體適能專用章)。
※個人表件請用迴紋針夾好,依照下列順序排列:
1.超額比序積分檢核表、2.低/中低收證明、3.績優表現(個人賽或團體賽,獎狀影本請務必「依審核表上順序」排列)、4.體適能證明
※由於審查需要較長時間,全班按座號收齊即可送件,逾期未交的同學,責任自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