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08-06 08:23:53 點閱:349
轉知113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特殊表現獎助金申請, 詳如說明,請符合資格的同學報名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縣資賦優異學生特殊表現獎助辦法辦理。
二、請有意提出資賦優異學生特殊表現獎助金申請之學校,於 113年9月3日(星期二)前檢附申請表、得獎證明 (獎狀或團體名單)、學生所參與之活動計畫(附比賽辦 法∕規則)向輔導室特教組提出申請。
三、本案受理申請112學年度(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 止)之獲獎獎項。
四、國一的資優生必需國小六年級也是資優生,並向原國小申請資優服務證明連同申請表、得獎證明 (獎狀或團體名單)、學生所參與之活動計畫(附比賽辦 法∕規則),才能申請。
五、參加資格請詳附件,並請注意「彰化縣資賦優異學生特殊表現獎助辦法」第五條之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