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2-05 11:56:40 點閱:99
說明:
一、依據中華民國紅心字會114年1月17日紅心(一百一拾四) 刑字第005號函辦理。
二、申請資格
(一)在監服刑收容人之國小至大專25歲以下在學子女(具中華民國國籍),就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、私立學校,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皆可參加。
(二)申請人之父母,須為114年仍在監(所)執行者,且需附 上114年度開立之在監證明,方符合申請資格。
(三)需同時符合上述二項資格者才可申請,資格不符者將取 消申請並不另行通知。
三、檢附來函及相關資料供參。
四、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案各區電話詢問:(02) 2265-5909(北部)、(04)2242-0029(中部)、(089) 231-033(東部)。